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全国再生资源信息网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
南京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南京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基础
(一)城市基本概况
南京市是江苏省省会、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是长江三角洲唯一的特大城市和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重要门户城市、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现有11个市辖区以及1个国家级新区(江北新区),行政区域总面积6587.02平方千米。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942.34万人,城镇化率86.90%。
(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6万亿元、同比增长7.5%,经济总量稳居全国前十。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8∶36.1∶6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9.5亿元、同比增长5.6%,研发投入强度3.54%,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1%。
(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南京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称号,以及“国家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等荣誉。2021年,全市42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水环境质量全省第一;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天数为300天,达标率为82.2%;林木覆盖率达31.9%,连续4年位居全省第一。
(四)资源回收利用现状
1.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南京市先后成立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陆续出台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意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办法、可回收物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多维度具有地方特色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制度体系。
2.回收体系初步建立。南京市持续推进国家首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城市建设,2021年全市共有回收网点800余个,街道回收服务站75座,综合型、专业型分拣中心10余个,实现9大类再生资源回收总量353万吨,回收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回收处置能力逐步提升。
3.骨干企业稳步成长。近年来,南京市积极培育废纸、废钢、废家电、废玻璃、废橡胶、废旧纺织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重点企业,其中,1家已成为国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标杆,2家名列全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前十名,4家入围商务部再生资源新型回收模式典型案例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南京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为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和低碳生态城市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挖掘废旧物资利用价值,增强循环利用体系的内生动力。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结合“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市区联动,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推进、统一管理,加强区域协作和相关设施共享,避免重复建设,着力构建一体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创新引领、数智融合。推进模式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结合南京市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推动信息技术融合传统业务,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模式。
——资源节约、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废旧物资绿色化回收、资源化利用,引导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更加完善,加快分拣中心标准化建设,基本建立布局合理、管理规范、高效便民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培育壮大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引导企业提升专业化水平。城乡居民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和形式更加丰富,交易规模明显提升,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更加健全。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尽收”网络体系,提升规范运营水平
1.统筹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建设。坚持以方便居民交投出售为原则,加快完善“一区一中心、一街一站”的回收体系布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加强废弃塑料、废旧纺织品规范收集设施和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回收设施建设,增强“应收尽收”废旧物资回收能力。原则上城区每1500-20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点、每个街道设置1个以上城市中转站;乡镇每2000-2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点,每个乡镇设置2个乡镇中转站。到2025年,全市建成投运回收网点900个以上,建成投运回收中转站107个以上,回收点覆盖率达90%以上。(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鼓励民间投资、政府投资等参与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公司、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大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深入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钢铁、电器电子、动力电池、汽车整车等生产企业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到2025年,报废汽车回收率达80%以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覆盖率100%。(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房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有序提升分拣处置能力。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建设符合标准的绿色分拣中心,引导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种类废旧物资精细化分拣加工能力,加强信息化管理效能水平。有计划推动现有分拣中心实施升级改造,提升专业化分类收运服务水平。到2025年,全市建成投运绿色分拣中心5家以上。(市商务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智收模式平台支撑。鼓励回收服务站点及回收企业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等移动互联网媒介,普及线上预约、线下回收、在线结算的高效回收模式。推进市区现有信息化平台增设可回收物预约回收功能,推动建立有效积分兑换奖励机制,通过“绿色账户”“低碳账户”,鼓励居民积极践行废旧物资高效回收。依托“无废城市”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全市废旧物资回收数据系统衔接,搭建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平台。(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局、市城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丰富“再用”多元模式,提升高效利用水平
1.畅通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渠道。继续推广“互联网+二手”交易模式,促进二手商品高效流通。丰富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形式,推进现有二手实体市场规范化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支持社区、学校等定期组织开展二手商品交易和交换活动。鼓励在南京夜间经济集聚区、文化街区等,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旧物交换交易活动推广,打造具有南京地域特色的二手商品交易和服务品牌。(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加大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提质改造,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3家。积极培育废旧物资加工利用骨干企业,重点打造废弃电器电子、报废汽车等精细拆解利用产业链,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旧动力电池、废旧纺织品等高效利用。(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再制造产业发展基础。以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和办公设备为重点,培育一批专业化再制造企业,推动一批再制造示范项目实施。加快提升盾构机再制造技术、优化工艺流程,推动盾构机再制造产销一体化。推动符合循环利用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向再制造企业回流,鼓励重点汽车整车企业开展发动机、变速器、方向机等核心零部件再制造研发及生产。以空港经济开发区(江宁)为核心,支持龙头企业进一步突破航空发动机、航空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再生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持续推进江南、江北环保产业园建设,支持六合区探索开展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发展。高标准推进江南、江北环保产业园汽车拆解和石佛寺汽车拆解厂浦口桥林项目建设。探索在南京都市圈城市建设区域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完善再生资源类固体废弃物跨地区运输备案机制,提升再生资源跨区转运效率。(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转型。推进产学研融合发展,鼓励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骨干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分类建设研发、设计和制造中心。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再制造领域和废旧光伏组件等新型废旧物资资源利用前瞻性基础研究,在设备研发、应用拓展等关键环节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再生资源高效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及大型成套装备。(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1.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对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优先布局和选址,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有关资金。支持因地制宜利用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屋和土地建设分拣中心、二手交易市场等项目。按照《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以奖代补办法》,加强实施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以奖代补。规范经营主体纳税行为,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用好“宁创贷”“苏科贷”“苏服贷”等现有金融产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投融资支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市规划资源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行业精准监管。建立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联动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处置、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非法拆解处理、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制度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研制。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制定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为,强化各环节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达标排放。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二手交易等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档案为基础,推动有关环节中的企业、人员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共用,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统计体系。建立并完善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统计分析,规范发布统计数据。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方法。完善南京市垃圾分类信息平台垃圾分类和回收数据统计,推进“无废城市”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推动政企间信息共享,依法依规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数据采集与利用。(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形成分工明确、协同增效的推进机制。江北新区管委会和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二)加强工作调度。根据实施方案,按年度制定工作要点和重点建设项目,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市有关部门和各区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每季度末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做好工作调度,及时了解全市工作进展,对建设进度滞后的区加强督促,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借助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绿色低碳、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广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推动绿色理念深入人心。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和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基地,定期发放废旧物资回收目录和指南,广泛开展“市民进入基地教育、企业进入社区宣传”等“双进入”活动。健全公众参与监管机制,形成良好的公众监督氛围。